一男子在同一辆摩托车上偷油11次,车主装了监控并提醒,男子照偷不误,直至被警方抓住。近日,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作出判决,被告人邢某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000元。
家住市区的严先生,平时将摩托车停在楼梯口,去年7月的一天,严先生发现,摩托车刚加过油,但过一晚油就没了,确认是被偷了。
由于数额不是很大,刚开始严先生也没放在心上。谁知从此之后,每隔一段时间,摩托车就会被偷油,次数多了,严先生也急了。为防止汽油再被偷,去年9月份,严先生在摩托车停放区域装了监控,还写了“你已进入监控区”的提示语,谁知小偷视而不见,照偷不误,短短2个月时间,又偷了6次。
后来,严先生根据监控,在警方的帮助下,终于将偷油的邢某抓住。据邢某交待,去年7月10日晚上,自己的摩托车没油了,想起自己租房附近一楼梯口停着一辆摩托车,就拿了一只油桶去偷油。此后,每当自己的摩托车没油时,邢某就到严先生的摩托车上去偷。
经审理查明,邢某一共在严先生的摩托车里偷油11次,共计34.5升,计人民币255.76元。法院认为,邢某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依法惩处。此前,邢某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系累犯,应从重处罚,遂作出了上述判决。
记者后记:连续11次向同一辆车下手,即使有提醒还照偷不误,邢某自食其果,真可谓:手莫伸,伸手必被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