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10日凌晨4点多,大街上行人已几乎没有了,显得非常冷清。这时,在官河路一家纺店门口,突然出现了一个头戴黑色帽子、身穿黑色上衣和黑色裤子的男子,他四处张望了一下,看附近没有人,就拿出一把斧头,开始砸家纺店的门锁。砸了几下没砸开,随后,随着“哗”的一声,他砸碎了家纺店的玻璃门,进入到店里,将一些现金偷走。
此后,在接下来的几天时间里,陶瓷一条街的沿街商铺也连续发生了多起入室盗窃案件。通过监控视频,民警确认这一系列案件都是同一个人所为。一时间,附近的商户们人心惶惶,办案民警们也觉得肩上的担子十分沉重。
“他拿着斧头作案就显得更危险,如果碰到人,可能会造成伤人事件。”办案民警说。
尽管犯罪嫌疑人的面貌基本能看清,但要找到这个人还是非常有难度。经过分析,在案犯连续作案的情况下,剡湖派出所民警认为他肯定还会再次作案。为抓住犯罪嫌疑人,民警决定采用蹲守策略,“守株待兔”抓住犯罪嫌疑人。
根据案犯每次作案基本在凌晨4点左右这个特点,民警从每天凌晨2点半起至5点半就在街上蹲守,“为不使案犯起疑心,我们开自己的车子到街上,然后关掉发动机停在路边。为看清状况,还要把车窗摇下来。12月份的天气已很冷了,凌晨温度更低,人在车上坐的时间长了,冷得直发抖,我们几个民警都感冒了。”办案民警竹涵告诉记者。
虽然天寒地冻,身体也出现了不适,并且在连续蹲守3夜都没发现情况的前提下,办案民警谁都没有放弃。工夫不负有心人,去年12月22日凌晨5点,在连续蹲守3个晚上后,第4夜,犯罪嫌疑人终于又出现了。
“他戴着一顶黑帽子,全身都穿成黑色的,鬼鬼祟祟来到一家商店前查看。我们根据之前看的视频资料,觉得这个人很可疑,蹲守在两辆车上的民警立即下车,朝嫌疑人扑了上去。他看到我们拔腿就跑,我们6个民警追上去围捕,最后将他扑倒在地。随后,从他身上搜出了斧头、电筒等作案工具,确认他就是此前认定的嫌疑人。”竹涵说。
经民警审讯,犯罪嫌疑人为郭某,江西人,10多岁开始离家在外,一直以捡垃圾为生,来我市已经有四五年时间了。他说,前段时间身体不好,想着回老家,但身上又没有钱,于是就动起了歪脑筋,想偷些钱回老家,看到很多店面的门都是玻璃门,他就想到了用斧头砸门进店偷钱的歪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