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1月21日,嵊州法院适用新民事诉讼法增设的小额诉讼程序,受理一起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该案件系该院首次用小额诉讼程序受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诉讼案。
2012年11月24日下午,在嵊州市崇仁镇下淡竹村,章某驾驶被告嵊州市某公司所有一辆重型仓栅式货车,倒车时将起诉人赵某所有的轿车碰撞致损。经评估修理,赵某损失车辆修理费3250元。该事故经嵊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简易程序)认为,章某负事故全部责任。为此,起诉人要求被告嵊州市某公司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公司共同赔偿人民币3250元。
该案在法院指定期间内补正相关材料后,符合民事诉讼法增设的小额诉讼程序受理条件。目前,嵊州法院已对该案立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