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盗窃案,被告人上虞籍男子徐某和绍兴籍男子杨某因犯盗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和10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和4万元。
2011年9月,徐某在三界镇一户人家做保姆,其间徐某得知雇主家附近一村民孙某家有一张很值钱的古董桌,就留心上了。后来,徐某把这件事告诉了朋友杨某等人。臭味相投,一拍即合,他们随即商定了下手事宜。
去年6月的一天,徐某等人得知古董桌的主人外出经商,就动手了。16日凌晨,杨某驾驶借来的一辆银色面包车,带着徐某等同伙来到孙某家,三人采用撬门的方式进入孙家,把古董桌抬了出来,放上面包车后逃逸。
据了解,这张古董桌为花梨木所做,价格确实不菲。那是孙某10年前在上海以8000元的价格买来的,红木做的,重300斤左右,桌子上四个角有四个狮子头,桌子脚都有两条龙,总共有八条龙,整张桌子古香古色,样子好看。有人出过30万元的价格,孙某都没有卖,
偷来的古董桌,随后被藏在徐某家中,经杨某等人与买家协商,古董桌终以82500元出手。案发后经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该古董桌价值12万元人民币。
去年9月3日,徐某和杨某被抓获,另外两名同伙仍潜逃中,公安机关已将赃物追回,并归还给了孙某。
记者后记:偷来的还是要还回去,而且还被判重刑,真是应了那句老话:莫伸手,伸手必被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