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婚外情,刚开始就是错误,谁知还一错再错。近日,市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因婚外情演变而成的敲诈勒索案,被告人史某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3万元。
2012年2月6日,男子史某与网友周某从好感演变成婚外情。相识后,史某会向周某拿些生活费,周某自愿给了史某一些钱。到去年4月份,周某提出跟史某分手,史某不肯,就以不正当男女关系相要挟,从周某处勒索钱财。通过当面索要和银行汇款的方式,最终史某从周某处索取人民币近28220元。
短短4个月时间,史某从周某处拿了近3万元钱,但他仍不满足。去年8月30日,史某又以了断关系为借口,向周某强行索取人民币1万元。这时,周某已不堪重负,到公安机关报案,当天史某便被民警抓获。
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史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威胁的方法强索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因此对其作出上述判决。
记者后记:从法院了解到,因男女不正当关系而演变成刑事案件的近年来越来越多。无论如何,大家都要洁身自好,否则只能自酿苦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