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吕某为弄到更多的钱用以赌博,通过伪造房产证、车辆行驶证等骗钱,最后案发。最近,吕某犯诈骗罪被判有期徒刑12年6个月。
吕某,里南乡村民,31岁,曾3次入狱。出狱后,吕某仍不思悔改,经常去赌博,输了很多钱,为弄到更多的钱供自己花费,吕某动起了歪脑筋。
2011年4月17日,吕某向亲戚吕某兴夫妇借人民币10万元。吕某结婚时,吕某兴曾资助吕某3万元。他见吕某还要借10万元,便要求吕某拿房产证抵押。吕某没有房产证,便通过做假证的人伪造了一本别人的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作为抵押;为得到他们的信任,吕某还将之前借的3万元也写进了欠条里,成功从吕某兴夫妇手中骗得10万元现金。
几个月后,这10万元钱被吕某花费殆尽。2011年8月份,吕某又开始动起了歪脑筋。当月14日,吕某从出租汽车的李某处租了一辆本田轿车,付掉汽车租金后,吕某就伪造了车主的身份证、车辆行驶证等,将该汽车抵押给董某,从董某处骗来了2万元。在这个过程中,吕某汽车租金照付,所以车主一时根本没察觉到汽车已被抵押。而借钱给吕某的董某,由于车子在自己的手里,心里也不慌。
有了一次成功经验后,吕某开始疯狂地做这个“游戏”。2011年12月21日,吕某从受害人袁某所开的汽车租赁公司中租了一辆红旗轿车,与上次一样,伪造了车主的身份证及汽车驾驶证等,将汽车以65000元抵押给了周某。
如此这般,诸如此类的案件,吕某前后共做了13起。租车-做假证-抵押-换钱,一环接一环,吕某尽管事情做得隐蔽,但最终还是东窗事发。
此后,有受害人与吕某联系要求还钱,发现吕某不肯露面,才感觉上当受骗。据统计,到事发时,吕某诈骗金额已达100多万元。
市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吕某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单独和结伙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因此对其作出上述判决。
记者后记: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拆东墙补西墙,补不到哪里,最终是要露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