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对高速公路“情有独钟”,作案时,专挑把车停在高速公路硬路肩上熟睡的司机下手。近日,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抢劫盗窃案,被告人潘某兰和潘某代因抢劫和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和3年6个月,并各处罚金6千元。
2012年6月9日,“二潘”摸上甬金高速嵊州服务区金华往宁波方向出口处的硬路肩,趁司机胡某熟睡之时,偷得电脑包一只,内有手机和无线网卡,总价值450元。6月中旬,“二潘”再度出手,又在同一地点偷得一集装厢车驾驶室内的手机两只,总价值532元。6月底,“二潘”再次作案,盗窃了总价值1900元的财物。
除了盗窃,“二潘”还用上了抢劫手段。2012年7月7日凌晨,“二潘”到高速公路准备盗窃时,发现坐在一厢式小货车副驾驶室的黄某没睡着,两人就手持木棍威胁,让黄某交出钱物。黄某面对突如其来的抢劫,只能就范,结果被抢财物2600余元。
案发后,潘某兰和潘某代被警方抓获,受害人财物部分被追回。
记者感慨:又偷又抢,害人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