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林业局森林公安局获悉,“1.22”森林火灾案件已于日前作出处理,经事故责任认定,对涉案人员王某予以行政处罚,并处1000元罚款。
今年1月22日下午4时许,北漳镇东林村岩沿头自然村山林发生一起火灾,经当地政府及村民20余人努力扑救,于当晚10时被扑灭,未造成人员财产损失。经调查,这起森林火灾过火面积约50亩,系该村村民王某擅自在田里烧稻草而引发火灾。
春节来临,市林业局提醒市民,严禁在林内吸烟、烧纸、放鞭炮,提倡植树、献花或到安全地带文明祭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