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纪检监察机关监察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提高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执行力,助推嵊州跨越发展,嵊州市纪委、监察局决定开展“监察项目阳光征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属于嵊州市纪委、监察局职能范围,重点是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2013年度在扩大有效投资、推进转型升级、加快平台建设、强化要素保障、促进城乡统筹、加强社会管理等六方面重点工作,需要纪检监察机关进行重点监察为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和执行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的项目。
二、征集时间:2月27日至3月10日。
三、征集途径:以信件形式的,邮寄至嵊州市纪委、监察局(邮编:312400),并在信封上注明“监察项目阳光征集”;以邮件形式的,发送至电子邮箱szjwzfs@163.com。
希望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我们将从征集到的项目中筛选出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项目进行重点监察。
中共嵊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嵊州市监察局
201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