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周某,甘霖镇人,今年34岁,2010年1月曾因信用卡诈骗罪被判有期徒刑1年6个月。去年4月份的一天,周某找到出租车驾驶员袁某,说她有关系,可以通过暗箱操作去投资甘霖镇一个未开盘的楼盘赚钱,并说回报相当高,投资2万元1份,等楼盘一开盘,到时即可分得1.5万元的利润。袁某相信了,由于当时手头没有2万元现金,就交给周某1.5万元作投资用。收到1.5万元现金后,周某还给了袁某一张加盖有她自己伪造的“嵊州甘霖建筑公司财务专用章”的收款收据。不久,袁某发现周某所说的是假话,便天天追着周某讨要钱款。最后,周某还给了袁某1万元,余款5000元,她说暂时还不出,等过段时间有钱再还给袁某。
过了一些时间,袁某再也没有找到周某踪影,一直到年前,袁某才从别人处打听到,周某因向别人诈骗已被法院判刑,遂连忙向鹿山派出所报案。
记者了解到,周某因类似诈骗,已两次被追究刑事责任,第一次是在去年9月5日,因诈骗罪被判有期徒刑1年8个月;去年12月,因另外有受害人报案,周某余罪被挖掘,又被判有期徒刑1年4个月。现在,又一起诈骗案被发现,等待周某的将是再一次的法律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