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腿脚不便,电力公司特别上门帮忙检查线路,还帮我办手续,这下每月可省15度的电费了,真是太感谢了!”3月1日上午,寒流来袭,冷雨霏霏,市供电局上门送服务,让家住长乐镇三阳村阳峰自然村的低保户邢进法特别感到温暖贴心。老人73岁了,3岁时落下腿疾,至今独身。在供电局工作人员的耐心解释下,平时生活全靠政府补助的老人得知自己可以享受每月15度免费用电,十分开心。
帮老人办完免费用电业务,电力工人又仔细检查了老人家中的线路,排除安全隐患,更换了一盏坏掉的灯泡。
“考虑到老人腿脚不便,我们特事特办上门为他办理业务。如今邢老伯每个月用电约20度,现在办理了15度的免费用电后,以后老人自己只需要承担两三块钱的电费。”负责该片的台区经理钱柔刚告诉记者。
除了邢进法老人,当天上午,三阳村石阳自然村的汪孝位夫妻也享受到了这份温暖与贴心,不出门就完成了免费用电申请登记手续。
为减轻五保户、低保户的经济负担,自去年7月1日起,按照省、市的部署,根据相关政策规定,五保户、低保户试行每月15度的电费减免优惠。从今年3月1日起,“两保户”家庭成员或代办人可到当地供电营业窗口办理免费用电登记手续。
据悉,自3月1日起,我市6083户城乡“两保户”家庭,携带民政部门颁发的“低保户”或“五保户”证明原件,户主身份证原件、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原件,近期电费发票或电量电费通知单及具有法律效力的委托证明材料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就可到当地供电营业厅办理登记手续,享受每户每月15度的免费用电。
对符合条件的“两保户”家庭,2012年7月1日之后可享受的免费用电对应的电费,将一次性退还;对登记后每月享受的免费用电,则采取直接在当月电费中扣除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