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展现嵊州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成果,彰显“宜居、宜业、宜游”的“和美越乡”魁力,凝聚新农村建设合力,争创省美丽乡村建设先进县市,嵊州市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嵊州市新闻传媒中心、嵊州市摄影家协会联合举力“和美越乡”摄影大赛。
一、大赛主题
建设“和美越乡” 共享“幸福嵊州”
二、组织单位
嵊州市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
嵊州市新闻传媒中心
嵊州市摄影家协会
三、参赛细则
(一)大赛内容
反映嵊州近年来新农村建设过程和成果的摄影作品
(二)参赛对象
省内外摄影爱好者均可参赛。
(三)作品要求
1.送稿数量不限,彩色、黑白均可。作品规格10英寸,方片要求8×8英寸,作品一律不装裱,组照、单幅均可,组照不超过6幅,组照必须粘贴成组。
2.入围作品须提供原始电子文件,规格为长边3000像素以上,单幅原文件须3M以上。
3.照片可做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改变原始影像的技术处理。
4.寄送作品时请注明作品标题、拍摄时间、地点、作者姓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
5.本次大赛不收参赛费,所有参赛作品一律不退。
四、活动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6月20日。
五、投稿及联系方式
1.作品截止时间:2013年6月20日(以寄到为准)
2.投稿地址
摄影作品请寄至嵊州市摄影家协会(北直街299号嵊州市艺术村内) ,邮政编码:312400;联系人:马玉龙;联系电话: 18858535568
六.奖项设置
一等奖 1名 奖金3000元
二等奖 3名 奖金各1500元
三等奖 7名 奖金各800元
优秀奖 30名 奖金各200元
七.大赛有关声明
1.参赛获奖作品,主办方可用于展览、作品集、报刊、杂志、网络等非商业性行为的宣传,不再另付稿酬。
2.参展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权纠纷,均由作者自负。
3.凡省级以上摄影比赛等级奖作品以及电脑合成的作品不得参赛,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赛资格。
4.同一作者如多幅作品获奖按最高奖项计,优秀奖除外。
5.获奖作品所得税由获奖者本人承担。
6.其他未尽事宜由本次活动主办方解释。
201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