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8日 嵊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嵊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马志龙主任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对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表示满意,同意报告提出的2013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扣市委中心工作,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上下功夫,在依法规范、加强监督上下功夫,在求真务实、提高实效上下功夫,认真履行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扎实推动民主法治建设进程,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作出积极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