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明明买的是这套房,后来却变成那套了。”近日,说起买房子的事,三界镇的周某是一肚子的委曲,原想买一套二手房,却没料房子没买成,反而平白无故地“搭”进去两万元。
周某是三界镇蒋镇村人,春节后想着给儿子到嵊州城区置办一套商品房,留作将来结婚用,于是通过一房产中介看中了一套二手房,总价为80万元。2月17日,双方在中介所签订了购房协议,并预付5万元定金。次日,周某又从银行取出30万元作为前期款项交给了房主。想着这套房子基本上也是自己的了,周某就带了人准备先去整修一下,没料到竟然出了变故。
原来,当初中介的工作人员带周某去看的是103室房,而最终签订的购房协议上写的却是101室房,周某当时没仔细核对就糊里糊涂地签订了协议。
得知这样的结果,周某一下就傻了眼,只好看了所购买的101室房,却是很不满意,急忙联系中介和所购房屋的产权人,要求中止购房协议,并退还所支付的钱款。协商过程中,卖方对于一期支付的30万元购房款倒是毫不犹豫地退给了周某,但谈及5万元定金却是不肯松口,坚持定金不退还,而中介方只是承认自己弄错了房号,表示在周某退款纠纷一事中会向卖方证明。三方僵持之下,周某向嵊州市消保委、嵊州市工商局消保分局提起了申诉,要求帮助调解纠纷。
嵊州市消保委受理申诉后,经过多次调解,最终买卖双方各退一步,由卖方退还周某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