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直街上停车两三分钟接个人就走了,而且也没有民警来现场贴黄单,为啥我就被罚了50元钱?”市民马女士致电《今日嵊州》,这个处罚的依据到底何在?
昨日,记者在市交警大队指挥中心了解到,马女士被罚的原因就是“不按规定临时停放车辆,影响车辆和行人通行”,而捕捉到马女士这次交通违法行为的就是指挥中心的视频监控系统。
据介绍,从去年9月1日起,我市就开始启用监控视频抓拍系统,对嵊州大桥、北直街等主要路段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非现场抓拍,被抓拍到有违法行为的车辆将直接录入系统。通过半年多来的运行,我市主要路段不按规定临时停放车辆、违法掉头等交通违法行为已经有了明显的减少,市民感触最深的就是以前“嵊州大桥变成大停车场”的状况已经不复存在。
但是市交警大队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北直街国商门口、鹿山小学门口、剡湖派出所门口、新华书店门口等路段依然存在着较多乱停车现象。以4月11日为例,当天就有超过70辆车被电子警察抓住“不按规定临时停放车辆,影响车辆和行人通行”超过一分钟。
交警提醒市民,即使有急事,还是要找好车位再停车,千万不要有侥幸心理,认为时间短,临时停车几分钟没关系,其实电子警察是全天候都在“值班”的,只要被抓拍到“不按规定临时停放车辆”一分钟以上,电子警察就会记录,而一旦被记录,车主就将被罚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