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该村村民周某明等人因对本村一竹园承包给外村人一事心生不满,为发泄怨愤,周某明等人故意攀折、践踏竹园的的竹子和竹笋。4月7日傍晚6时许,接到报警的甘霖派出所民警前往该村,依法传唤周某明,遭到周某明及其他4个村民周某、周某平、周小某、周某南的无理谩骂和人身攻击。其间,周某明不但拒绝在传唤证上签字,还将其撕碎,导致处警民警被围困长达3个多小时,造成大量村民围观,严重阻碍了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公务。
4月9日上午9时,周某明等5个违法嫌疑人慑于法律的威严,到甘霖派出所投案自首。市公安局治安大队迅速查清全案,周某、周某平、周小某、周某南、周某明等5人因阻碍执行职务,分别被市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4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