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22日早晨,嵊州市公安局长乐派出所在“扫毒害保平安”严打整治行动调查走访时,发现长乐镇六二村集私小区旁的田畈里种有毒品原植物罂粟,即组织民警前往铲除,经清点共铲除罂粟183株。派出所民警还对田畈周边村村民进行禁毒宣传,发放宣传单100余份,告知广大村民私自种植罂粟属于法犯罪行为,将受到法律制裁,并鼓励广大村民一旦发现相似情况及时与派出所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