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为了一块窗帘的颜色到底是粉红还是紫色,嵊州一窗帘店老板和顾客争得面红耳赤,双方最后找到工商部门才解决了事。
今年4月底,嵊州市民老陈的儿媳妇想做窗帘布,老陈便帮着找到了一家熟人开的窗帘店。老陈问老板娘有没有粉红色的窗帘。老板娘说有的,乡里乡亲的可以优惠一点,并叫他看一下样品。老陈觉得价钱挺合理的,说不用看样品了,只要是粉红色的就行,然后交了50元定金。老板娘便在一张名片后写了“粉红,定金50元”的字样交给了老陈。5月初,窗帘做好,老陈拿回了家。结果儿媳妇不高兴了,说这是紫色的,不是粉红色的。老陈拿着窗帘找到老板娘要求退货,并返还定金。双方为到底是粉红色还是紫色进行了争论,协调多次未果,老陈便请求工商部门解决。
面对嵊州市消保委工作人员,窗帘店老板娘觉得很委屈。她诉苦道:“我们这里的粉红就是这个花色,定制前叫他看一下,他也没看,做好后他也没说颜色不对,等拿到家儿媳妇看了不喜欢了就拿回来退货,而且还要退回定金,我们损失了工时不说,还损失了布料。”工作人员仔细看了一下做好的窗帘,发现窗帘上面的花朵部分确实带有一点淡淡的紫色。
工作人员认为,对于色彩,由于每个人在视觉和认知上存在的个体差异,容易导致在理解和表述上的不同。但因为店家在标注的字样上明确且仅仅表示为“粉红”,无法提供足以表明与实物一致的其他证据,因此必须承担由此给消费者所带来的损失。而消费者在店家要求其确认花色时未能进行确认,也存在一定的过失,同样需要承当相应的责任。通过调解,店家同意老陈退货要求,并返还定金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