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战争进入战略相持阶段后,国民党副总裁汪精卫于1938年12月叛国投敌。为防止卖国投降事件再度发生,蒋介石和国民政府发起了国民精神总动员运动。1939年3月12日,国民政府颁布《国民精神总动员纲领》及实施办法,确立国民精神总动员的实施原则、指导思想与运动目的。随同《国民精神总动员纲领》颁布了《国民公约》。对此,中国共产党也充分肯定。《国民公约》颁布后,在全国引起强烈反响,各地纷纷组织民众举行背诵和宣誓活动。
此份1939年4月印制的《浙江省嵊县贵门乡第三保国民公约》就是当时嵊县举行抗日宣传活动所留下的。大致内容如下:一、不违背三民主义;二、不违背政府法令;三、不违背国家民族的利益;四、不做汉奸和敌国的顺民;五、不参加汉奸组织;六、不做敌军和汉奸的官兵;七、不替敌人和汉奸带路;八、不替敌人和汉奸探听消息;九、不替敌人和汉奸做工;十、不用敌人和汉奸银行的钞票;十一、不买敌人的货物;十二、不卖粮食和一切物品给敌人和汉奸。誓词:我们各本良心宣誓,遵守国民公约,绝对拥护国民政府,服从蒋委员长的领导,尽心竭力报效国家,倘有背誓行为,愿受政府的处分,谨誓。宣誓人:×××。
这份《国民公约》背面还有1944年贵门乡中心国民学校刻印的《家乡进行曲》,表现了全国人民同仇敌忾、誓死抗日的信心和决心。
这份资料是国共两党合作史的见证,对于嵊县人民进行抗日斗争的历史也具有一定的研究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