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工商局与市文明委联合出台了《关于开展文明集市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着力营造整洁卫生、规范有序的集市环境,将农村集市打造成新形势下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新亮点。
村文明集市创建由市场主办方自评、辖区工商所认可、所属乡镇同意,向市工商局提出书面申请,再由文明办共同进行实地调研指导,并以公示的形式向消费者征求意见。根据消费者反馈的意见与调研阶段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及时督促市场主办方落实整改提升。对提升改造成效明显的集市,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进行奖励。市工商局也将通过不断加大农村集市的监管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红盾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并且以农村集市的诚信建设为重点,引导市场开办单位和经营者诚信经营、守法经营、文明经营,更好地为广大农村消费者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