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便走进一家杂货店,当你说要将香烟换成现金时,杂货店的店主基本上都会同意。这一便利性,让一些不怀好意的人盯上了。近日,市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诈骗案。
王某和史某都为“80后”,去年6月28日,他们来到三江街道一家烟酒店,史某以结工程款要送香烟为由,以赊的方式从店主处骗得硬壳中华香烟10条,计价4000元。香烟骗来后,王某和史某转手就将香烟以3700元的价格卖掉。
看到这一招来钱快,出手方便,去年6月30日,两人又以同样的手法,从剡兴路一家烟酒店骗来软壳中华香烟20条,计价1.2万元,随后他们将这些香烟以1.08万元的价格转卖。去年7月11日晚,王某一个人来到一家烟酒店,骗来软壳中华香烟15条,计价9000元,转手又以8100元的价格卖给另一家烟酒店。
此后,两人先后归案,并退赔全部赃款。近日,市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王某和史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但王某有自首情节,两人主动退赔全部赃款,最后从轻处罚,判处两人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各处罚金。
记者后记:平时采访中,听到诈骗香烟的案子比较多,而且金额较大,烟酒店的店主要多长一个心眼了,不要一不小心就成为受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