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新闻频道 | 今日嵊州 | 乡镇网闻 | 嵊州专题 | 嵊州论坛 | 外媒看嵊 | 嵊州网视 | 国际国内 | 政务频道 | 文化频道 | 生活频道 |健康在线 | 
综合新闻 -- 今日嵊州 -- 乡镇网闻 -- 国际国内 -- 嵊州专题 -- 嵊州网视
[论坛注册]  [登录]  
   嵊州新闻网 >> 新闻频道 >> 今日嵊州 >> 社会文化
治安警察执法小故事——网上发帖需谨慎
来源:嵊州新闻网 作者:通讯员 钱正能 2013年06月07日08:57:21 

  “昨天晚上,你QQ微博发了一篇耸人听闻、让人恐慌的新闻。对这件事,你怎么看?”我询问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

  年轻人摇摇头:“别人盗我的微博账号发的。”

  “我们已经确认,发出那篇文章的IP地址,就在你家。”

  年轻人沉默不语。

  “你坐在这里好好反省一下。”我起身离开了座位。

  两个小时后,我回到询问室:“想清楚了吗?”

  年轻人点点头:“我想清楚了。这篇文章确实是我转发的。”

  “究竟是转发的,还是你自己写的?”

  “转发的,我确定。我昨天上网的时候看到有这篇文章,就随手复制粘贴,所以没有‘转载’字样。另外那个网址我随手删除了,现在也记不得了。”

  我笑笑:“你好像忘记了有一种‘系统还原’的东西。凭市局的技术,别说网址,就是把你昨天打的字一个个全部还原出来,也不是一件难事。”说完,我又起身离开。

  一小时后,我又回到了询问室,这时的年轻人已是一副垂头丧气的模样,看到我进来,流露出一丝苦笑:“警官,照我这个情况,你们要怎么处理?”

  “我们办案原则是‘罪刑法定’,违多大的法就要承担多大的法律责任。现在案件正在调查,我轻易下结论太不负责。我唯一可以告诉你的就是,老实人不吃亏。”

  年轻人后悔莫及地说:“这篇微博确实是我编发的,我就是抓个热点,想多赚一些粉丝。我以为网上发发没关系的,谁知道昨天晚上刚发,你们今天就找上门了。唉,早知道就不手贱了。”

  民警提醒: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网络是虚拟的,许多在现实生活中本分老实的守法公民,却在网络上任意宣泄着各种不满。但网络又是真实的,如果触犯法律,也会受到惩罚。希望大家在发帖或转发时认真甄别,千万不要随手而发导致被追究法律责任,那就真的得不偿失了。

编辑:何东铭
微信公众账号
嵊州新闻网
《今日嵊州》数字报
  延伸阅读
治安警察执法小故事——酒后犯糊涂 悔之晚矣
治安警察执法小故事——作伪证是要被拘留的
治安警察执法小故事——冒充军警诈骗从重处罚
治安警察执法小故事——房屋出租要遵规守法
治安警察执法小故事——年龄不是对抗法律的“护身符”
治安警察执法小故事——裸奔是违法的
>>文化生活
我市新增4名省级非遗传承人
冬天吃这三种根菜、两种水果最养生
若无娇嫩双唇 口红再多又有何用?
羽绒服不再遭受人们的嫌弃了 为什么?
东风本田“机油门”激怒车主
宝马8系旗舰官图首次发布 有望亮相车展
翻拍剧别只消费情怀,价值观要与时俱进
《移动迷宫3》科幻动作三部曲终结篇上映
网上看《今日嵊州》
数字报纸首页缩略图
图片中心
专题推荐
· 【专题】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
· 【专题】聚焦2018·嵊州两会
· 【专题】全力打好“八大战役”
· 【专题】第四届世界互联网大会
· [专题]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进行时
· 喜迎十九大 砥砺奋进 勇立潮头
· 【专题】“嵊州文创”人物专栏
· 第三届嵊州创客、创新项目大赛
· 打造剡城"红立方"引领文明新风尚
嵊州网视
国内要闻
葛慧君当选为十二届省政协主席
车俊、袁家军:确保正常生产生活
浙江:高举改革大旗 扛起改革担当
垃圾分类怎么做?代表委员"支招"
“强起来”新征程的浙江担当
两会特稿|"两山"之路越走越宽广
国际要闻
韩国医院大火恐由电路问题引发
沙特首富阿勒瓦利德王子获释
捷克现任总统拒做房间里“摆设”
朝告全民族书:推动北南关系发展
巴拒将耶路撒冷排除在巴以和谈外
菲或永久性禁止向科威特输出女佣
嵊州市融媒体中心主办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平台支持
嵊州新闻网版权所有.保留所有权利. 浙新办〔2004〕47号. 浙ICP备05017992号
网站简介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