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疑民警偷失主家中的财物,市公安局有史以来仅此一例。这种无厘头的事,严重损害了当事民警的声誉,是一种严重的侵权行为。”昨天,市公安局刑侦大队一名负责人告诉记者。原来,数天前该大队一名民警出警时被失主诬陷为小偷,给该民警造成很大的精神压力。
6月4日中午11点左右,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技术民警相警官接到命令,三江东街一户人家失窃,让他前去勘查现场。在现场,相警官认真查看着每一个痕迹,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花了两个小时才把所有疑点看完。哪知他前脚刚走,失主又马上打110报案,说家里一个抽屉里少了几个盒子,里面有玉器和戒指等,被刚才出警的民警拿走了。
消息反馈回来时,相警官正在三界镇出现场。“我当时整个人傻了,怎么会怎样?我是一名堂堂正正的人民警察,怎么会去做这种龌龊的事?”相警官觉得自己受到了侮辱。他无法再继续静心工作,只得把勘查现场的任务交给同去的另一位民警。
市公安局领导得知这一情况后,十分震惊。局长张永明当即指示公安局督察部门联合有关职能部门,要将事情彻底查清,不但要给失主一个交代,如果民警受到诬陷,也要同样给民警一个交代。
经调查,在相警官出警前,110民警已到过现场,并拍了照片,发现110民警拍的照片中抽屉里并没有盒子,说明在技术民警到达前,抽屉里的盒子就不存在,这可以证明相警官是清白的。
然而,虽然已有证据证明相警官的清白,但失主并没有认错,还说东西一开始在的,后来没了,怎么解释?“当时我承受了很大的压力,觉得人格受到了极大的侮辱。”相警官说。最让他难过的是,事情发生后,消息很快就传了出去,他的一些亲朋好友都知道了此事,给他造成了很不好的影响。“当天晚上我回家吃饭时,妈妈就问起了这件事,我心中十分苦恼,晚上觉也睡不好。”
第二天上午,张永明局长指令督察部门启用维权程序,在查明情况的基础上,由其签发了正名通知书。也就在此后,三江派出所接到了失主的电话,说东西在另一个房间找到了,并承认自己冤枉了相警官。
当日上午9时许,在公安局督察部门有关人员的陪同下,失主夫妇来到市公安局,真诚地向相警官当面道歉,为自己的鲁莽表示悔恨之情,面对失主的道歉,相警官也大度地表示不再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