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还应追溯到5月24日那天,甘霖镇的金某在与农药销售商楼某聊天中得知今年的桃李销售价格不错。想着全家都靠450多棵桃李树吃饭的金某就上了心,为了确保丰收,金某就向楼某打听好一点的杀虫药剂,准备给自家的450多棵桃李树再上一道“保险”。楼某随即推荐了一款中法合资生产的广谱、高效、低毒杀菌剂“科博”,还就杀菌剂的药效及使用方法作了介绍。金某当即购买了50多元的此款杀菌剂,并于当天按楼某的介绍给450多棵收获在即的桃李树施了药。
次日,金某发现施过药的树像被无数的蚂蚁啃过一样,密密麻麻的都是小洞,果实也停止了生长。金某当即向楼某反映这一情况,并提出赔偿要求。楼某予以拒绝,为了验证该款杀菌剂的有效性,楼某给自家的三棵桃李树也打上了“科博”杀菌剂。果然,施了药的三棵桃李树也出现了相同的情况,楼某再次确认该杀菌剂的使用说明情况时,发现该种药剂严禁在桃李果树上使用。楼某承认自己有过错,但对于赔偿问题,楼某坚决拒绝。协调多次不成后,金某向市工商局投诉。
工商人员在了解事情原委后,认为楼某在销售产品时,没有对产品有正确的认识,且通过误导性引导,造成金某损失,负有主要责任。而金某在施药时没有通过确认说明书使用情况,缺乏谨慎态度。经过工商工作人员调解,最后达成协议:参照桃李的市场价格,楼某一次性赔偿金某7000元人民币,并当场付清。
工商部门提醒广大农户:在购买使用农药时,要仔细了解农药的使用价值和使用方法,要以农药说明书上标明的使用方法为准,不能靠道听途说。当发生此类消费纠纷时,要及时向工商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