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嵊州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联合审查暂行规定》,并从即日起正式实施。该政策由建管局、规划局、气象局、消防大队联合组织开展。房屋建筑工程联合图审采取联合受理、集中审查、限时完成的方式,可以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优化政务服务环境。
《实施办法》明确了联合图审的实施对象为城市规划区内工业项目、浙(嵊)商回归项目和投资500万元以上政府投资项目的房屋建筑工程,凡进行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包括防雷装置设计审核、消防设计审核和规划条件核准等)均纳入联合图审范围。申请人可自愿选择审图企业,填写申请表格,向建管窗口申报。建管窗口对材料完备、符合受理条件的,将收取的相关材料转送相关窗口,并根据窗口初审意见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对材料不完备、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补正。相关部门(单位)工作人员分头进行设计图纸和文件审查,出具审查意见。审查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的,由建管窗口汇总相关部门(单位)意见集中向申请人进行反馈;有重大疑难问题的,由建管部门牵头召开协调会,统一解决图审中存在的问题。
施工图审查后,连同审查意见和加盖图审合格章的图纸由建管窗口送达申请人;审查不符合要求的,由建管窗口一次性向申请人告知审查结果和整改意见。
联合图审总承诺时限为8个工作日,因特殊情况确需延期的,需经相关窗口负责人提出意见,报牵头部门同意,并提前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