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出台《嵊州市质量强市及品牌标准建设奖励暂行办法》,对品牌创建进行专项奖励。
《办法》规定,对当年获得中国驰名商标(行政认定)或中国出口名牌的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对当年获得省、绍兴市区域名牌的行业协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的奖励;对当年获得省、绍兴市名牌产品、著名商标、出口名牌的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2万元奖励;对当年获得省著名商号、省信用管理示范企业给予3万元奖励;对当年获省、绍兴品牌基地分别给予5万元、2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