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下旬,长乐工商及时制止了一起冒用工商名义的诈骗行为。
与以往冒用工商干部名义,以推销书籍、杂志或组织法制培训、要求汇款等欺诈行为不同,此次不法分子以为企业进行网站推广宣传,要求企业交费的方式出现。前段日子,长乐工商所、个协分会接到企业反映,有人自称是市工商局副科长的人,已帮该企业在网上做了宣传,需向企业收取1600元费用,并提供了汇款银行及账号,要求其3日内汇款到该账户内。如果不按时汇款,将不予年检验照,还将吊销营业执照作为处罚。该企业负责人当即表示自己的企业没有成立网站,也没有要求工商部门宣传,但来电的人对企业信息非常熟悉,能准确地说出企业的字号名称、经营场所所在地、负责人身份证号码等,令该企业负责人十分不安,遂向当地工商部门求证。
接到反映后,长乐工商所立即进行了确认,并向辖区企业发出预警,提醒防范该类诈骗行为,并在工商登记窗口设置相关警示信息,提醒企业注意防范,充分利用验照、年检、巡查等时机向广大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广泛的宣传、提醒,在制止诈骗行为的同时,也在面上进行了警示,避免企业受骗上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