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犯了错,民警找上门,其母亲和弟弟为“保护家人”,居然用砖块砸民警,还烧毁警车。然而,嵊州这一家三口作出如此妨碍公务的暴力行为,不仅没被判刑,反而于近日被送进了医院,这是为什么呢?
小裘和大裘两兄弟家住嵊州市崇仁镇,今年3月30日,两兄弟用树枝拦住一条路,阻止路人通过。傅某开货车途经此地,遇到阻拦后,傅某和车上人员裘某一起,与大裘和小裘两兄弟发生纠纷,其间,大裘找来木棍殴打裘某,致其左侧耳朵受伤,经鉴定为轻伤。
裘某向嵊州市公安局崇仁派出所报警,民警前往裘氏兄弟家调查,但大裘经常外出,民警一直没碰到他。今年4月9日,民警得到消息,大裘已回家,便立即赶过去。大裘看到民警,连忙躲了起来,他母亲和弟弟小裘在楼上把砖块、木头、玻璃等东西砸向民警。紧接着,他们又趁民警不备,放火焚烧停放在他们家门口的警车,并拼命阻止众人救火,导致警车被烧毁。
经浙江省立同德医院司法鉴定所鉴定,大裘、小裘和他们的母亲均患有感应性精神病,作案时处发病期,无刑事责任能力。
嵊州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大裘、小裘和他们的母亲共同实施妨碍公务的暴力行为,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和公共安全。经鉴定,3人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且存在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符合强制医疗的条件,法院遂依法对他们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并于近日送往医院。
●相关法律链接:
《刑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