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七次主任会议,听取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贯彻执行刑事诉讼法工作情况的汇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马志龙,副主任夏春燕、王灿林、张金初、叶江仁、俞越江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俞仲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戚建文列席会议。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半年多来,市人民检察院把学习贯彻实施新刑诉法作为检察工作的重中之重,注重以理念转变为先导,着力转变执法办案方式,突出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今年1—7月,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406人,人数同比下降20.07%;提起公诉578人,人数同比下降12.56%;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职务犯罪11件12人,人数同比上升9%。
会议认为,新刑事诉讼法实施后,为检察机关更好地惩罚犯罪、保护人民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同时工作量成倍增加,执法办案难度加大。建议市人民检察院认真学习新刑诉法,加大宣传力度,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加强人员经费的保障。
马志龙指出,加强对法律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是人大常委会的重要职责。修改后的刑诉法秉承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宪法原则,在总结过去司法实践的基础上,循序渐进地推进了刑事诉讼制度的完善,检察机关作为法律执行者和监督者,要吃深吃透立法精神,以理念更新推动工作提升;要抓住新法实施的契机,完善检察机关内部衔接配合的机制,建立健全与修改后的刑诉法相配套的机制;要突出重点,积极开展专项监督活动,提高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切实维护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