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社会,城市发展越来越快,交通压力也越来越大。要想确保城市交通的畅通,就必须严管重罚,才会有明显效果。
一个城市汇聚了大量的人流、物流,加之人们的文明素质各不相同,若不加以严管重罚,城市势必被各种侥幸性、随意性行为占据,长此以往,就会变得拥堵不堪。据报道,江苏省某地曾推出一个人性化执法的新举措,首次贴红色“罚单”温馨提醒,如再次违停将会贴上白色罚单。据说目的是想通过柔性执法拉近执法人员同车主的距离,提高车主的文明交通意识,减少违停数量。但事与愿违,市区的违停现象不减反增。交警不得不取消实行了一个月的“友情告知单”,恢复处罚制度。
事实证明,身边的人和事若不加以严管,就会“不守规矩”。为什么凡人凡事必须严管才能出效果?因为不通过严管,人的侥幸心理与随意心理就会增强。侥幸与随意心理一旦产生,人就会变得忘乎所以、不知所然,对遵守法律的意识就会变得淡漠。从上述贴红色“罚单”执法所取得的效果来看,这种做法是极不符合实际的,因为如此执法起不到任何教育作用,反而有放纵之嫌。教育与处罚是矛盾的统一体,处罚也是教育的一种,如果把二者对立起来,片面强调教育,市民的侥幸心理就会增强,随意性的行为就不能得到控制,这样治堵肯定是不会有好效果的。
杭州市则对8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格管理,以此培养市民良好的公共交通意识。该市交通管理部门调查表明,电动车随意穿梭、行人闯红灯及不走斑马线、车辆加塞和违反禁行标志等交通违法行为被市民认为对交通秩序影响最大。今年年初,杭州市交警部门决定,对8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格管理:车辆、行人闯红灯;涉酒驾驶;违法停车;超速;违反禁令标志违法掉头、左转弯、闯禁行线;违法使用公交专用车道;违法穿插排队车辆;行人过路口不走人行横道等。严管之后,效果明显。这种做法很值得我们学习借鉴。
人们常说执法难,如果想通过“温柔执法”管好一个城市的交通就更难。因此,笔者认为,无论是从宏观角度,还是治堵保畅通的角度,一定要在疏堵结合的基础上,着重于严管重罚,城市治堵方可奏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