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三包”法规尚未正式实施经消保委协调,销售方承诺如再次修理后还漏油就更换发动机
汽车买了不到一年,发动机居然漏了两次油,要求销售方换个发动机,也换不来,消费者黄先生觉得很无奈,求助晚报热线。近日,在嵊州市消保委的调解下,黄先生终于获得满意的结果。
家住嵊州的黄先生于2012年8月20日在当地一家汽车店花8.18万元购买了一辆江铃陆风风尚车。汽车行驶记录8000公里时,他发现发动机有漏油现象。由于当时急于用车,黄先生没有立即去维修。行驶记录到12000公里时,黄先生才到汽车销售店进行了维修。谁知维修后没过多久,汽车发动机再次出现漏油现象。黄先生向汽车销售方反映后,销售方表示可以为黄先生再次维修。黄先生认为,汽车买来还不到一年,就出现发动机多次漏油现象,而且已进行过一次维修,还是发生漏油,如果此次维修后发动机再出现漏油现象,销售方就要为他更换发动机。销售方表示黄先生的要求不合理,无法作出承诺。
嵊州市消保委的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认为,尽管目前国家对汽车“三包”规定的法规尚未正式实施,但黄先生的汽车发动机多次漏油,存在安全隐患。消保委工作人员对销售方进行说服教育,最终销售方承诺,经过此次修理后,如再发生漏油情况,给予更换发动机处理,若因更换发动机给黄先生造成不便,将适当给予补偿。对此,黄先生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