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下午,市公安局仙岩派出所查处了一起破坏干扰选举秩序案件。
10月7日晚上,市公安局仙岩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仙岩镇舜皇村有村民在买卖选民证。接到举报后,公安机关连夜组织力量,及时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经查证,王某以30元一张的价格向同村村民王某某一家购得3张选民证(该村选举办法规定,在投票选举时选民本人也须凭选民证领取选票),并约定到选举日领取选票后,王某某全家的3张选票由王某负责代写。据王某交代,此行为并非受某一自荐竞职人指使而帮其拉票,而是自己到时根据本村的选举态势,认为哪一个自荐竞职人可能会当选,而把手中掌握的几票全部投给他,作为向其讨好、日后寻求关照的手段。
经公安部门查证后,认定这是一起故意破坏干扰村委会换届选举事件,对选民自由行使选举权造成妨害。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王某进行了法制谈话和批评教育,并予以治安处罚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