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我市召开调整城市供水和污水处理费价格听证会, 17位听证人和6位旁听人参加了此次听证会。
此次城市供水和污水处理价格试行有两套方案,这两套方案调整后价格与原价格相比,方案一调整幅度为27.99%,其中居民用水调整幅度为31.58%,方案二调整幅度为40.36%,其中居民用水调整幅度为47.37%。
据了解,我市目前实行的居民供水价格是2003年制定的,为1.4元每吨,与周边县市相比明显偏低。而随着供水成本增加,水资源紧缺等因素,水价调整迫在眉睫。据分析,本次水价和污水处理费标准调整后,按方案一计算,居民户均综合水费支出为每年246元,预计每户居民年增加支出59元,年人均生活用综合水费支出占全部消费性支出的比重为1.49%。按方案二计算,居民户均综合水费支出为每年265.7元,预计每户居民年增加支出78.7元,年人均生活用综合水费支出占全部消费性支出的比重为1.61%。
在听证会上,代表们对调整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分析,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充分表达了自己的意见和观点,其中大部分代表倾向于方案一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