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要提醒:开车不要有侥幸心理
近日,市交警大队在查处酒驾时,遇到了一张熟悉的面孔。经过检测,这位张姓机动车驾驶人涉嫌酒后驾驶,而这已经是张某三年内第三次因为酒驾而被抓了。
据介绍,事发当天,市交警大队机动中队在嵊张线路段例行设卡查处酒驾,张某就是在这里因酒后驾驶而被查处。市交警大队机动中队指导员陈孟超告诉记者,张某第一次被查获是在2010年12月,当时他驾驶了一辆机动车,第二次被查获则是在2011年,当时张某驾车行驶在东桥附近。
从2010年12月至今,时间不足三周年,但张某却不自省,反而连续闯酒驾禁区。陈孟超说,对这样屡教不改的酒驾者,交警部门一定会调查清楚,依法严惩。
据统计,今年以来,我市共查处酒驾1140起,其中有22起构成醉驾。对此,交警部门再次提醒广大驾驶人,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务必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