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某虚构自己能在某楼盘以内部价格购买到内部房,骗取买房人人民币168万元。近日,市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以犯诈骗罪判处章某有期徒刑11年。
章某是我市三江街道人,一个建筑工程承包商。2010年3月,他通过其朋友承包了本市某楼盘3号楼的建设工程,但当时他的手上只有10多万元现金。承包建筑工程需要保证金和资金,于是章某以月息1角借来100万元,也就是说,他每个月光利息就要支付10万元。
保证金是到位了,但建设工程仍缺少资金,此时章某已无处可借。巧的是,当时赵某和费某等人正好要购买该楼盘的房子。章某于是承诺说,他能以内部价格买到房子,赵某、费某等人知道章某在该楼盘承建房子,就相信了。
章某又说,要拿到内部房子,需先付预付款。赵某、费某等7人先后付给章某15~30万元不等的预付款,几人一共给了168万元。不过,楼盘开盘后,全部采用摇号方式销售,章某根本没法拿到所谓的内部房子。事实上,赵某等人交给章某的预付款,章某根本没有交给房地产商,而是全部被他用在工地建设、民工工资、付高利贷利息上。
赵某等人由于没有买到房子,就向章某追讨钱款,章应付性地给了60多万元后,还剩106万元已没有办法退还给几个受害人。后来,章某索性外逃了。今年3月15日,章某被三江派出所抓获归案。
市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最后,章某被判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