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绍兴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和绍兴市教育局联合授予我市崇仁中学、嵊州中学初中部、黄泽镇中心小学、湖都科技幼儿园为“绍兴市第三批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称号,以表彰我市四所学校在推广普通话,贯彻语言文字规范化使用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其中黄泽镇中心小学也是此殊荣获得者之一。
据了解,一贯以来黄泽镇中心小学在“大力推行,积极普及,逐步提高”的指导方针下,结合实际积极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法规和上级要求。首先是充分利用班级黑板报、校园网站、校园广播等媒介进行语言文字规范化政策法规的宣传,报道有关语言文字工作的信息,处处营造出“讲普通话、写规范字、做文明人”的氛围;其次是学校还将语言文字规范化要求纳入学校教学管理常规和师资管理要求,把提高学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的要求纳入学生的培养目标,大力举行读书月活动、书法比赛、专题讲座、诗朗诵等活动;最终在这次评审活动中,专家们对我校的语言文字教育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做到认识到位、行动到位和教育活动成效显著。因此,被评为“绍兴市第三批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
通过此次创建活动,学校自上而下,从教师到学生、从教辅人员到食堂工作人员都高度重视校园语言文字使用的规范性,逐步实现了普通话成为我校的教学用语、工作用语及生活用语的可喜局面。我校将以此次创建为契机,继续将校园语言文字规范化使用的工作深入开展下去,全面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优化育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