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参保人员个人缴纳210元 增加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昨日下午,全市201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会议召开,总结201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部署2014年度工作任务。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俞仲兴参加会议。
2013年是统一实施城乡居民医保新政策的第一年,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全市共参保51.86万人,参保率达到99.77%。1—9月份,全市共报销134.66万人次,总报销金额2.22亿元。
记者从会上获悉,与2013年相比,我市201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主要有三方面变化:筹资标准从每人600元提高至每人700元,其中参保人员个人缴纳210元,财政补贴每人490元;缴费将首次采用社会保障卡代扣代缴与乡镇(街道)、村(社区)收缴相结合的办法,以乡镇(街道)、村(社区)收缴为主,社保卡代扣代缴为补充;2014年度医保报销待遇增加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即在一个医保年度内,参保人员住院和特殊病种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规定报销后,其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补助起付标准2.45万元的部分,由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予以补助55%。
2014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时间为2013年11月1日至2013年11月30日。从2014年1月1日起,统一启用城乡居民社会保障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