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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申请办理
来源:嵊州新闻网 作者:城南(三江) 2013年11月05日 

  1、申请条件:本市居民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方年满49周岁,只生育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三级以上残疾。

  2、申办资料:申请表、身份证、户口本、一寸照、结婚证或离婚证明、独生子女证明以及子女死亡证明、残疾证等。

  3、办理流程:当事人持申请表和相关材料→社区(村)初审、公示→街道审核→市人口计生局审核、确认和发放。



编辑:乡镇网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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