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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政策

关于转发《中共嵊州市委组织部关于全面推行农村党员发展“全程票决制”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嵊州新闻网 作者: 2013年11月05日 

嵊浦委〔2013〕21号

各总支、党支部:

现将《中共嵊州市委组织部关于全面推行农村党员发展“全程票决制”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支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二日 

 

             

送:市委办、市委组织部。

嵊州市浦口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      2013年3月22日印发 

 

 

 

 

中共嵊州市委组织部

关于全面推行农村党员发展“全程票决制”的

通      知

 

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开发委党委、温泉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党工委:

加强新形势下党员发展工作,对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充分发挥党内民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推进全市农村党员发展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绍市组通〔2011〕71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全面推行农村发展党员“全程票决制”,现就有关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严格过程管理,确保票决规范操作

村党组织民主推荐入党积极分子、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每年进行一至两次,一般在年底或“七一”前后进行,由各主管党委(党工委)统筹把握和具体指导。各村党组织召开有票决“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等议程的会议须提前3天上报主管党委(党工委),各主管党委(党工委)须派驻村干部列席会议,加强指导和监督,如驻村干部为非中共党员,应同时指派一名具有正式党员身份的乡镇(街道)干部列席会议。

(一)票决环节

1.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票决。经公推选优、综合审查合格后,将产生的入党积极分子初步人选提交村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票决,按照党员发展计划和得票多少,产生拟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召开村支委会正式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2.接收预备党员票决。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内外群众意见,综合审查合格基础上,召开支委会(或支部大会)研究确定发展对象,并经公示无异议,上级主管党委(党工委)预审合格后,提交支部大会讨论票决能否接收为预备党员。

3. 预备党员转正票决。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内外群众意见,综合审查合格基础上,召开村支委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初步意见,对拟转正情况公示无异议后,提交支部大会讨论票决能否转为正式党员。

(二)票决程序

讨论和票决拟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对象的一般程序:

1.支部书记主持并宣布会议的主要议题和程序。

2.支部组织委员说明入党积极分子初步人选的民主推荐、意见征求和前五年综合情况调查等基本情况。

3.支委会成员(党员)酝酿讨论并充分发表意见,未到会的支委会成员(党员)如有书面意见,由主持人在会议上宣读。

4.通过监票人和计票人,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

5.宣布票决结果。

6.按照党员发展计划和得票多少,宣布拟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对象,并形成书面记录报主管党委(党工委)审核备案。

讨论和票决接收预备党员的一般程序:

1.支部书记主持并宣布大会的主要议题和程序。

2.发展对象宣读《入党志愿书》中自己填写的部分,并向大会汇报其他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3.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的有关情况,并发表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党员条件的意见。

4.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代表支委会向大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情况,以及民主测评、审查公示等情况和确定发展的意见。

5.党员酝酿讨论,充分发表意见。未到会党员如在大会召开前正式提交书面意见,由主持人在大会上宣读。

6.通过监票人和计票人,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

7.宣布票决结果。

8.作出支部大会决议并宣读。

讨论和票决预备党员转正的一般程序:

1.支部书记主持并宣布大会的主要议题和程序。

2.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向大会汇报自己在预备期间的表现、主要优缺点、今后努力的方向,以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其他问题。

3.入党介绍人(培养人)介绍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情况,提出能否转正的意见。

4.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代表支委会介绍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主要表现和教育考察情况,并提出能否转正的意见。

5.党员酝酿讨论,充分发表意见。未到会党员如在大会召开前正式提交书面意见,由主持人在大会上宣读。

6.通过监票人和计票人,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

7.宣布票决结果。

8.作出支部大会决议并宣读。如同意其转正票数未过半,由支部大会对其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进行讨论并票决,票决结果写入大会决议。延长预备期的应写明理由及延长预备期的起止时间。

9.提交转正申请的预备党员表态,根据与会党员的评议,表明自己的决心。

(三)票决方法及注意事项

1.参加会议党员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方可召开会议。

2.写票确有困难的党员,可委托他人按其本人意愿填写。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在会前正式向村党组织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

3.投票人对同一票决对象,只能选择“同意”、“不同意”或“弃权”中的一种意见。对同一票决对象表达两种以上意见的视为无效票,不表达意见的视为弃权。

4.票决拟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对象、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被表决对象获得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方能通过决议。

5.村党组织入党积极分子总数须多于当年度发展对象计划数。票决过程中,如遇最后名额因票数相同不能确定的情况,对得票相同的对象进行再次投票,票数继续相同的不再投票,报主管党委(党工委)决定。

6.接收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票决结果写入支部大会决议。票决结果汇报单随同《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报主管党委(党工委)审批。

二、建立配套制度,提高党员发展质量

(一)实行公推选优制。各主管党委(党工委)要指导村党组织坚持好中选优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及时把农村中的先进分子和优秀人才吸收到党内来,从源头上保证发展党员质量。入党积极分子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团结同志,遵纪守法,在群众中有较好影响;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都有较好的带头作用;年龄相对较轻,文化程度一般在高中以上,28周岁以下的原则上要求是共青团员。

入党积极分子公推选优有以下三种途径:一是党小组推荐。以召开党小组会议的形式进行研究讨论,根据讨论结果,由党小组组长负责以书面形式向村党组织提名推荐。二是团组织推优。以召开团员大会的形式进行。根据推荐结果,由团支部以书面形式向村党组织推荐。三是召开民主推荐会。召开由村级组织成员、群团组织负责人、党员代表(党小组组长)、村民代表、老干部等党内外代表参加的民主推荐会,根据党员发展计划和推荐票得票多少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初步人选。其中民主推荐会必须召开,党小组推荐和团组织“推优”由各地按实际情况安排。

(二)实行发展党员预审制。党支部确定党员发展对象必须召开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并报主管党委(党工委)审批。各主管党委(党工委)审批前,要对村党组织上报的发展对象进行预审。要派出2名以上同志组成考察组,实地对拟发展对象进行预审,审查的重点一是基础材料是否齐全;二是程序环节是否到位;三是拟发展对象的素质情况,主要采取测、听、谈、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对拟发展对象进行民意测评,听取党内外群众的介绍(人数应在10人以上,并注意随机抽取,确保代表性),同拟发展对象本人进行谈话,组织相关部门对其进行联合审查。考察组要给出书面考察意见,认为具备入党条件的,由主管党委(党工委)组织委员(组织员)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相应栏目并签字后,将《入党志愿书》发给村党组织。

(三)实行发展亲属党员提前申报制。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负责人凡有近亲近姻亲拟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初步人选的(包括夫妻关系;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等),在提交支委会(或支部大会)票决前,需主动提前向上级主管党委(党工委)申报,并由主管党委(党工委)提前介入进行审核。经主管党委(党工委)综合审查,认为可以发展的,方可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初步人选。同时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经济合作社负责人不得担任其上述亲属的入党介绍人(培养人)。

(四)实行农村党员发展计划备案制。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要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健全机制、务求实效,不断提高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科学化水平,实行“三年一规划”、“一年一计划”,并在每年年初把年度党员发展计划上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五)实行农村党员发展全程记实制。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及时、准确记录党员发展工作的每一程序、每一环节的事实情况,为组织作出决定和认定责任提供基本依据。全程记实实行一人一表、一事一记,根据党员发展的不同阶段和环节分别由相应责任人负责记录并签字。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一)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各地要扎实推进农村发展党员“全程票决制”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农村发展党员工作健康、有序、稳步推进,确保发展党员工作“零信访”。党委(党工委)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副书记、组织委员、组织员要做好面上指导协调,并具体负责抓好这项工作;村党组织书记要履行直接责任人的职责。市委组织部将适时对各基层党委(党工委)发展农村党员“全程票决制”工作进行情况通报,各主管党委(党工委)要及时整改农村党员发展工作存在问题的村党组织。对于弄虚作假、不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接收的党员,一律不予承认。

(二)提升党务干部素质。全市组工干部要加强业务学习,深入研究新形势下农村发展党员工作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开拓新思路,探索新途径,创造新经验。要加强村支部书记和驻村干部的业务培训,增强程序意识,努力把农村发展党员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三)加强工作指导检查。各主管党委(党工委)要通过经常性指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组织委员(组织员)要经常列席村支部大会,发挥指导作用,确保农村发展党员“全程票决制”工作坚持标准、严格程序、保证质量。机关、社区、企事业单位党员发展工作可参考“全程票决制”有关内容执行。

 

 

 

 

中共嵊州市委组织部   

2013年2月28日

 

 

 

 

 

 

 

 

中共嵊州市委组织部办公室              2013年2月28日印发

 

 



编辑:乡镇网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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