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机关各部门:
2013年1月31日,嵊州市喜来乐酒店、嵊州市海伦宾馆等2家单位被市政府列入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市政府于2月26日向社会进行了公告。
该2家单位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经过各督办单位和业主单位共同努力,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添置配齐消防设施,重大火灾隐患已基本整改到位,并建立健全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0月8日已通过复查,不再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符合撤销条件。因此,经研究,现将嵊州市喜来乐酒店、嵊州市海伦宾馆等2家单位县级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予以撤销。
嵊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
2013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