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应肯定选举整体是否有效。掌握两点:一是参加投票的选民超过全体选民半数的,选举有效;二是每次选举所投的票数,等于或者少于发出选票数的有效,多于发出选票数的无效。其次,应对每张选票是否有效予以认定。掌握三点:一是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者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多于应选人数的无效,选举同一人为两项以上职务的该张选票有效(该人无效,其他人有效)。二是对难以确认的选票是否有效,由监票人提交村民选举委员会在唱票结束前马上作出决定。三是获得过半数选票的人数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得票数相等的人进行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