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官上任先“提醒”
近日,我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出台了《嵊州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告知办法》,对市委管理的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法人主要负责人实施任前经济责任告知制度,明确其任职期间内的经济责任。
该办法明确了严格预算编制与执行,规范财政财务收支管理、工程管理等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应当履行的八大类经济责任。为帮助新任领导干部学习和掌握履行经济责任相关知识,我市还整理编辑了包括经济责任类、综合类、招标采购类、政府投资类、其他政策法规类等五大类共26项制度的《嵊州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政策法规汇编》,作为领导干部任前告知辅助读本。
据悉,推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告知这一新制度受到了各新任领导干部的普遍欢迎。这项制度的实行一方面有助于新任领导干部增强遵守财经法规意识,充分了解国家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和自身应履行的工作职责,减少因不了解国家财经审计法规而发生各类违纪违规问题,促进新任领导干部加强廉政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同时也有助于加强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权力运用的监督和制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另一方面完善了我市现行的审计监督体系,实行经济责任关口前移,将任前告知、年度报告、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有机地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了对领导干部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审计监督,推进了我市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