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鹿山街道三联村党员姚某在村民代表选举前,持一张15人的“目标人选”名单,向5位村民进行拉票。在拉票过程中,给予其中1位村民2包硬壳中华香烟,另1位村民1000元。经调查,因破坏选举正常秩序,姚某被给予治安拘留6天的行政处罚,下一步还将对其跟进党纪处分。
自村级换届选举以来,鹿山街道高度重视换届纪律,始终对贿选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在村委会选举中,采用暗访、巡逻、安装探头等形式加强监督,以更严格的纪律要求确保换届风清气正、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