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上级下达的任务目标,今年我市要完成的救助数为300户,中央补助资金225万元,我市配套资金150万元,在上半年做好调查摸底和任务落实的基础上,下半年,完成各乡镇网上信息平台的启动,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工作顺利推进,目前300户已全部完成。
加强组织领导。我市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工作始于2006年,根据省、绍兴市《关于实施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工作的意见》、《关于抓紧落实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试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市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府办、农办、建设局、民政局、财政局为成员单位的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工程领导小组,每年由建设部门牵头,对照工作目标,结合嵊州实际情况,规范操作,狠抓落实。
规范操作程序。我市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工作由建设部门牵头,由乡镇、街道实施,村级组织配合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全面调查,确定需要救助的住房困难户数量。一是分解任务,落实到户。根据调查情况,将每年的住房救助任务数分解到各乡镇、街道,并由其将本辖区内的住房困难户名单到所在村进行公示,经核实后再进行第二次公示,无异议后,完成所有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申请表的填写和归档工作。二是确定方式,分类指导。按照困难户的实际情况,确定了新建、扩建、改建、修缮、置换、租用等各类救助方式。三是注重实际,抓住重点。在每年的救助对象中,新建、修缮户为工作重点和难点,落实责任,配合乡镇做好这部分建房户的规划定点工作,并启动绿色通道开展建房审批。
加强资金管理和整合。市财政每年设立专项资金补助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并要求各乡镇、街道切实将救助金按照救助方式发放到困难户手中。并加大宣传力度,号召各方努力,齐心救助。充分发掘各方力量,从镇政府到村委,从普通村民到专业技术人员,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做到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有技术出技术,齐心救助。
严抓考核督查。加大对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工程对象选取工作的透明度,增加检查次数,全面掌握乡镇的工作情况,尤其是加大对资金到户情况的监督,确保救助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