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民主监督 打造“阳光校园”
为进一步加强教体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切实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权利,规范运行学校的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市教体局在各中小学、幼儿园建立了144个校务监督委员会,实现了校务监督委员会“全覆盖”。
一年来,全市各校务监督委员会对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实施监督877次,对学校干部的任用程序及结果实施监督92次,对学校基本建设项目及物资采购实施监督370次,向校长办公会议反馈804次,提出合理化建议78条,学校对监督结果予以答复和处理752次,从而有力提升了全市学校的民主化管理水平,强化了学校的民主监督、民主管理与民主决策,促进了学校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和维护了全体师生的合法权益,取得显著成效。其主要做法是:
一是完善组织机制。2012年10月,在嵊州爱德外国语学校、剡山小学成功试点的基础上,市教体局下发了《关于建立校务监督委员会的实施意见(试行)》,对校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职责、监督内容、工作流程等作了相应规定。校务监督委员会设委员3-7名,从人大代表、党代表、政协委员、中层干部和教工代表中产生,任期为三年,行使独立监督权;主任列席校长办公会议和学校行政会议,并代表校务监督委员会对学校经费支出实施监督,在经费支出凭证上签字。校监委负责对学校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投资项目建设、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校务公开等其他事项进行民主监督;每月召开一次例会,每季度安排一次校级“三重一大”集体审议活动;对监督结果,校长和校长办公会议须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和处理;每学期末向市教体局书面汇报工作情况。
二是规范运作机制。在出台校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后,市教体局还制定下发了《学校重大事务集体议事制度》《关于学校(单位)领导干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规范招投标工作的实施意见》《校务公开办法》等11个相关文件,作为校务监督委员会监督的依据。另外,各学校还结合实际对工作制度进行细化,制定了包括财务监督、工程监督、大宗物品采购监督等一系列监督流程,实现职责、流程、制度等亮化,保障监督工作的切实有效。市教体局还成立全市学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查组,由局监察室牵头协调,每学期一次对校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进行调研检查。
三是履行监督职责。主要体现在三个“注重”:一是注重源头监督,校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列席该校校长办公会,参加学校“三重一大”事项的研究,对涉及学校、教师、学生利益的重大问题决策过程进行监督。如马寅初中学、甘霖镇中学、东郭小学等学校的校务监督委员会都对学校的绩效工资方案提出了合理的建议,并得到有效落实。二是注重重点领域监督,根据教育系统的特点,校务监督委员会在学校工程建设、食堂承包等重点领域开展了积极的监督。如嵊州中学初中部的光华楼建设项目是今年市政府的重点建设项目,从该项目的立项到图纸的设计,从建设单位的招投标到具体的施工,该校的校务监督委员会都全程参与,献言献策,实施监督,确保工程在阳光下运行。三是注重时间节点监督,根据学校有关工作的特定时间,校监委把握时间节点,及时开展对重大事项的监督。如5月份全市各所中学开展普高提前招生推荐工作,各校监委及时介入,从学校制定推荐方案、推荐对象资格审查,到推荐名单公示等全过程参与,确保推荐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又如教师高级职称申报、教师评优评先、新生招生等一些重大事项,校监委均结合时间点提前介入开展重点监督。
四是提高监督效力。如马寅初中学建立了学习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培训活动,开展集体学习,学习政治理论、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财务等相关专业知识,明确职能定位,切实发挥作用,明确校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职责、权利义务、监督内容等,确保其工作有依据、有方向、有目标。如市职教中心在校务监督委员会成立后的第一次会议上,就对相关条例作了精辟解读,明确了校监委的具体定位和五大任务、五项权利、六项制度。制定工作制度,保障有效监督,各校校务监督委员会在建立工作例会制度、报告制度和台账制度的基础上,还结合本校特点,进一步建立了相关制度,如崇仁中学建立了信息通报制度,利用校讯通加强联系,让委员及时了解学校重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