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绍兴高速交警支队二大队民警在上三高速上虞方向嵊州服务区检查时,查获一非法运载烟花爆竹的小型普通客车。 驾驶员马某,浙江慈溪人,在江西上栗县做生意,年底开着自己的小型普通客车回慈溪老家。
“里面没什么东西,就是几箱腊肉。”面对高速交警的询问,马某慌张答道,并且迅速拿出提前准备好的一箱腊肉打开,而人却刻意挡在了车前。交警上前检查,发现箱子上都写着“上栗县XX花炮厂”字样,打开一看,里面竟然都是烟花爆竹。
面对事实,马某不得不交代说,上栗县是中国鞭炮烟花之乡,那里的烟花爆竹特别便宜,就在那边买了14箱带回家。虽然他自己也知道这是违法的,但想想年底家里要办归屋酒和过年,需要很多烟花,于是他就铤而走险,买了烟花爆竹上了车。
目前,高速交警已把此案移交给三界派出所,具体案情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在此,高速交警提醒:运载烟花爆竹不仅违法,而且非常不安全,需要有特殊防护措施的车辆才能运输烟花爆竹。年关近,大家切勿贪图便宜铤而走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