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春节,为保障涉民生案件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市人民法院成立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工作小组,集中开展涉民生专项执行大行动——
10年前积案,赶在过年前为申请执行人拿到赔偿金
1月7日,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专程来到三界镇前岩村澄溪自然村,将5万元执行款如数送到62岁的申请执行人傅老太手中。老人感动得热泪盈眶,激动地说:“没想到过了这么多年还能拿回这笔钱,还亲自给我送来,真是太谢谢了!”
事情要追溯到10年前。2004年5月,湖北人余某驾驶王某所有的东风牌大货车,在三界镇下市头与骑自行车的傅某相撞,造成傅某抢救无效死亡。后傅某之妻和子女三人起诉,市人民法院判令余某、王某赔偿三人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共计11万余元。2005年,执行到位16000余元后,因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而导致案件执行程序终结。
2013年5月份,傅老太及子女再次向市人民法院反映了这个问题,市人民法院收到傅老太及子女的反映材料后,组织执行人员展开调查。8月份,执行人员赴湖北省宜城市执行,查封了余某之妻李某名下的房产一套并冻结了李某存款19500元。另外,市人民法院法官经过调查查明,王某与其夫冯某于2011年协议离婚,而上述债务系两者婚姻存续期间所负债务,因此依法扣划了冯某的银行存款7100元。此后,上述两笔款项及时发放给了申请执行人。后来,余某积极与法院联系,希望能与申请执行人协商了结此事,双方经协商后达成协议,由余某再拿出5万元了结此案。
1月7日下午,余某委托其在温州的亲戚将5万元执行款送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考虑到申请执行人傅老太年岁较大,其家离城区较远,执行法官主动提出将5万元执行款送至傅老太家中,以方便申请执行人,使其能够过个安安心心的春节。
为破产企业职工发放工资 让其安心回家过年
日前,我市某厨具公司因经营不善而申请破产,破产案件在前段时间被市人民法院正式立案受理。春节将至,其拖欠的39位职工工资就成为亟需解决的难题,但根据《破产法》规定,在该公司资产未经处理前,是不能对职工工资进行支付的。
工人等着工资过年,怎么办?为妥善处理该问题,市人民法院经过多次协调,最后由市政府为该企业预付工资款项共计297327元。
1月14日,在市人民法院民二庭与执行实施科的共同组织下,该企业39名职工顺利拿到了自己的工资,高高兴兴地回家过年了。
远赴安徽执行 为企业拿回执行款
去年,我市一服装企业与安徽一家高校的后勤公司因校服问题产生合同纠纷。市人民法院审理判决,安徽的公司应付给我市企业90多万元。
案子审结后,今年1月3日,该服装企业要求立即执行,以便在春节前给职工发放工资。
1月8日,经省高级人民法院同意,我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赴安徽执行。1月9日,执行法官赶到被执行人的开户银行——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发现被执行人有存款50多万元,法官立即对该笔存款予以扣划,执行到位现金537764元;随后,执行法官又赶至与被执行人相关的另一家银行——合肥市桃园工业园区支行,发现其有一个财产保全(轮候冻结)账户,经查看,发现该账户第一查封人已超出冻结期限6个月,由于对方法院没有续冻,银行于是依职权自动解除该冻结账户。同时,我市这个案子由轮候第二查封人顺利转为第一查封人,并成功扣划银行存款366600元。
至此,我市法院这次赴省外执行取得圆满成功,实际到位金额合计达904364元,到位率达到95.2%。
据了解,申请执行人服装企业因欠款致生产经营陷入困难,这次执行款的到位正好帮助企业解了燃眉之急,使得企业员工能够在年前及时领到工资,回家过一个安心年。
另外,1月26日晚,按照涉民生类案件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的安排,市人民法院开展夜间突击执行活动。市人民法院执行局、5个人民法庭、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整合力量,分成10个执行实施小组开展夜间突击执行。此次突击执行活动涉及案件53件,涉案标的额735万余元,活动共出动干警46人次,执行地点达67处,司法拘留3人,达成和解协议19份,执结案件27件,到位标的额约104万元,行动取得显著成效。
在整个专项行动中,市人民法院共执结涉民生案件211件,执行到位近303万元,其中,执结大型系列工资案件4起,共向310名职工发放工资款近29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