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份,刘某为卖废铜,竟然去偷正在使用的电线,并致使600余户居民断电2小时。春节期间,当老乡们都带着大包小包回家与亲人团聚之时,这名安徽籍男子刘某只能孤孤单单一个人在看守所度过除夕与春节。
2013年11月27日中午12时左右,住在鹿山街道南桥南侧堤坝附近600户居民忽然断电了。居民纷纷外出查看原因,在查看时,有人发现有一个人在撬堤坝上的路灯箱,于是立即报警。
鹿山派出所民警赶到后,看到犯罪嫌疑人正在将撬下来的电力设备装起来准备带走,民警见状立即将其控制住。经侦查查明,犯罪嫌疑人刘某是安徽人,无固定职业及住所,作案前喝了一瓶烧酒,窜至该处堤坝上,因身上无钱,便趁四下无人之际,用老虎钳将市政管理处安放在堤坝斜坡处的路灯控制箱箱门撬下,将箱里的控制开关、电线和控制电脑板等设备拆下,准备将设备里的铜线卖给废品回收站。据其交待,这些设备及设施大约可以卖20—30元左右现金。
经鉴定,被刘某撬破的路灯控制箱及路灯控制终端价值6000元左右,路灯科新购置这批设备需要成本22000元。刘某的行为还导致附近600户居民断电2小时,其后果及其严重。
目前,公安机关已将刘某以破坏电力设备罪移送检察院起诉。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破坏电力设施,后果严重,刘某将有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3—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