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市民张某因车库前被人停了车,导致自己无法进出车库,一时生气,便踢车泄愤,谁知竟因这个鲁莽行为付出了5000元的代价。民警提醒市民,车辆挡路,可通过110报警平台通知车主将车开走,切不可意气用事。
当日晚上8点多,鹿山派出所民警接到一市民报警,称自己停在鹿山街道某车库门口的宝马车被人破坏了,请警方处理。民警赶到现场,发现该宝马车的后保险杠处像被人踢过,车漆有些掉了,后备厢厢盖有多条划痕,车门处也有多条划痕,底端已经凹进去了。
“大概是今天晚上6点左右,我把车子停在这个车库门口后就到亲戚家去了,到了9点30分,我接到老婆电话,说我的车被人弄坏了。我就到停车的地方去看,看见一个男的正在从一辆三轮车上把甘蔗搬到这个车库里。我就问他,我的车是不是他弄坏的,他说是的,我就打电话报警了。”车主杜某指着站在旁边的张某说。民警了解基本情况后,就将杜某和张某带回派出所调查。
张某说,当晚他卖完甘蔗回来,发现放甘蔗的车库门口停了一辆车,“我没法把三轮车和甘蔗拉进车库,就在旁边等了一会,还大喊了几声,希望车主听到赶紧把车开走,但就是没人来。”张某说,他还在车库门上贴了提示语,“车主无视我的提醒,我又找不到车主,火气就出来了,就用手掌拍了车子后备厢几下,还对着副驾驶室的轮胎踢了几脚,然后就抱着甘蔗从车子和车库的缝隙里挤进去把甘蔗放好,车子的很多划痕是被甘蔗划坏的。”
据调查了解,被损坏的车子系宝马5系,维修费大概是1万元左右。根据《刑法》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张某的行为已经达到《刑法》的处罚要求,但由于其认罪态度良好,愿意承担维修费用,杜某又见张某赚钱不易,经派出所民警调解,同意只让张某承担一半修理费5000元,最后双方握手言和。
警方提醒:110报警平台专门开辟了一个通知平台,如果有车子不慎挡住出路,群众可拨打110,民警会通过该平台通知车主及时将车子开走。大家切不可一时冲动做出鲁莽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