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嵊文明委[2014]3号文件精神,我镇徐香明等15户居民获得第八批嵊州市级文明美德户、创业致富户、诚信守法户荣誉称号。具体名单如下:
一、文明美德户
徐香明、张樟庆、冯长运、沈月月、沈钢,
二、创业致富户
戴文明、叶伟东、王志寅、邓文军、余晋义,
三、诚信守法户
王欢、郑华永、张鑫、吴凤祥、金国荣。